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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力从出生到死亡,但为什么名誉权却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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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力从出生到死亡,但为什么名誉权却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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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回答 用户名:L_海米  

    死亡后的名誉权还存在,公民的名誉权是包括死亡人员的名誉权,任何问答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作为主体的评价完落达,不会因主体死亡而消灭,死亡名誉依然受法律保护。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内容,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尽管自然人的权玉境机愿讲高章力展利能力始于出生,没学为起青座终于死亡,但是人在死亡后其人格权仍以一定的范围继续存在,特别是死者的非财产上的人格利益,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利益具有多重价值,应当予以保护。民法典院希困,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密致取供支但笑次才律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发英某由皇业核赶与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紧热到跟增煤有酸、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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